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轄內各監管分局、廣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金融工作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大綠色金融對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綠色建筑產業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2〕21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探索優化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建筑領域綠色信貸增長,通過對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的融資保障、減費讓利、差異化支持,發揮建筑業綠色保險作用,提升我省綠色建筑產業發展水平,助力廣東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到2025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裝配式建筑規模和占比不斷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得到推廣應用,綠色建材應用范圍進一步擴大。
二、工作措施
。ㄒ唬嫿p協同的基礎支撐體系。
1.建立預評價工作機制。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綠色建筑管理實際,完善綠色建筑預評價工作機制,解決信貸投入和綠色建筑認定期限錯配問題。星級綠色建筑預評價均在省綠色建筑信息平臺申報、評審和公開(詳見附件1)。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節能及綠色化改造項目可按各地現行管理體制機制做好預評價工作,支持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開展上述項目的預評價工作,優化和完善過程管理和閉環管理機制。
2.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建立綠色建筑產業項目信息披露機制,提高信息透明度,解決綠色建筑在評估、認證和運行階段的信息不透明等問題。推進省綠色建筑信息平臺的升級改造,加快構建覆蓋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預評價、運行、監督等各環節的系統功能模塊,同步匯交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節能及綠色改造項目的預評價信息,完善信息披露功能。
3.做好融資對接服務。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編制轄區內綠色建筑產業項目清單,標記有關預評價信息,并在省綠色建筑信息平臺動態更新。推動省綠色建筑信息平臺與地方征信平臺實時交換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相關信息,依托地方征信平臺,引導綠色建筑產業項目融資的精準對接。
。ǘ﹥灮G色金融產品與服務。
1.優化全生命周期金融產品與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圍繞綠色建筑產業鏈,深挖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用地購置、建設過程(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購置、咨詢服務等)、運行管理等環節融資需求,依法合規提供適配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模式,強化全流程金融服務。重點對新建綠色建筑產業項目建設、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及設施設備維護保養、綠色商品房建筑項目個人住房貸款等方面,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滿足綠色建筑產業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2.用好大灣區綠色開放政策。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用好粵港澳大灣區和南沙、橫琴、前海三大平臺金融開放政策,助力廣東項目開發企業開展跨境綠色融資,赴港澳發行綠色債券及資產證券化產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建筑標準、綠色金融標準和綠色認證服務、綠色識別技術在跨境融資領域互通互認,鼓勵項目開發企業在跨境融資中積極應用《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標準,鼓勵在《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的基礎上,將獲得國際通行綠色建筑認證的項目融資納入金融支持范圍。
。ㄈ┩晟婆涮字误w系。
1.優化階梯式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在受理綠色建筑產業項目融資申請時,采取“綠色通道”模式,提高受理、審批、投放效率。支持金融機構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潛力,依據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的等級、性能差異以及所能提供或承諾提供的綠色性能證明文件,綜合考慮信用風險,融資期限等因素,在融資價格、融資額度、保險費率等方面提供差異化措施。
2.加強貸后管理。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多種形式監督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的落實情況,對取得綠色金融支持的產業項目進行現場核查。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項目竣工驗收時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或約定期限內未取得承諾的綠色建筑標識證書的,各金融機構應按照相關要求完成相關退出操作,并按貸款合同向違約方索賠。
3.探索推行建筑行業綠色保險。以廣州、深圳、東莞、汕頭等地市為試點,探索開展建筑行業綠色保險,包括綠色建筑性能保險、既有建筑節能減排改造保險、綠色建筑裝修質量保險等,助力項目融資、完善和優化綠色建筑過程管理和閉環。鼓勵各地市地方財政提供保費補貼,在新建綠色建筑推行綠色建筑性能保險,在酒店、寫字樓等碳排放較高的建筑和公共機構建筑的節能減排綠色改造項目推行既有建筑節能減排改造保險。
三、工作要求
。ㄒ唬┘訌姴块T協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金融管理部門要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暢通工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建立綠色金融產品服務綠色建筑產業項目的信息發布、合作共享平臺,加快推進金融機構與綠色建筑產業的實質性對接。
。ǘ⿵娀^程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強化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監管,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建設綠色建筑產業項目,指導監督工程建設各方按照驗收標準規范組織開展竣工驗收工作。對綠色建筑產業項目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披露信息導致出現貸款風險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配合金融部門追究懲戒。
。ㄈ┘訌娂钜龑。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制訂相關的政策措施,引導、帶動金融機構增加對綠色建筑產業的信貸投放;要加強對綠色建筑產業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工作的成效評估,總結典型經驗,推廣好的做法,發揮正向激勵作用;要積極開展宣傳活動,通過發布會、宣傳片、現場咨詢等形式,擴大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產業的社會影響,引導社會監督,激發公眾對綠色建筑產業的消費需求,積極營造良好的綠色發展環境。
附件:1.廣東省星級綠色建筑預評價工作要求
2.廣東省綠色建筑產業信貸工作指南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
2023年11月16日